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第三章 中央资金管理

第七条

交通运输部及时将财政部预算批复情况通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计划文件后,应按规定转发下达。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告知项目单位中央投资资金到位情况。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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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