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对全国交通扶贫项目和中央投资计划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有关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交通扶贫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和中央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省(区、市)进行督导。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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