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交通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应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保障交通扶贫项目有序实施和交通扶贫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