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五章 信息公开

第十八条

交通运输部及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在行业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项目单位可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等地利用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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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