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九条有特殊销售范围要求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还应当明确标注销售的范围,可标注为“仅限于××销售(生产、加工、使用)”。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