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销售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进货时,应当对货物和标识进行核对。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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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