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标识管理,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的销售行为,引导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和消费,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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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