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九十条
第十二章 受援方自建项目管理
第九十条
采取受援方自建模式的项目结束后,项目管理企业和受援方共同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项目管理企业应及时促请受援方提交项目验收报告和配套成果文件,并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与受援方办理项目完成确认证书。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十二章 受援方自建项目管理
采取受援方自建模式的项目结束后,项目管理企业和受援方共同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项目管理企业应及时促请受援方提交项目验收报告和配套成果文件,并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与受援方办理项目完成确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