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九十条

第十二章 受援方自建项目管理

第九十条

采取受援方自建模式的项目结束后,项目管理企业和受援方共同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项目管理企业应及时促请受援方提交项目验收报告和配套成果文件,并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与受援方办理项目完成确认证书。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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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九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