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条
第七章 中方代建项目投资管理
第六十条
承担项目方案设计的企业应以方案设计为基准编制项目投资估算,并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投资估算应控制在投资预估算范围内。 项目投资估算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涵盖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费用; (二)保证投资与拟建项目内容相匹配; (三)各类间接费费率符合商务部规定取费标准; (四)合理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和物价上涨风险。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中方代建项目投资管理
承担项目方案设计的企业应以方案设计为基准编制项目投资估算,并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投资估算应控制在投资预估算范围内。 项目投资估算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涵盖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费用; (二)保证投资与拟建项目内容相匹配; (三)各类间接费费率符合商务部规定取费标准; (四)合理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和物价上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