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八条

第七章 中方代建项目投资管理

第五十八条

商务部和项目管理机构负责根据立项批准的项目投资限额,对项目投资全过程实施限额目标管理和逐级投资控制。 特殊情况下确需调整项目投资限额的,商务部应按原立项程序重新批准。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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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