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八条
第七章 中方代建项目投资管理
第五十八条
商务部和项目管理机构负责根据立项批准的项目投资限额,对项目投资全过程实施限额目标管理和逐级投资控制。 特殊情况下确需调整项目投资限额的,商务部应按原立项程序重新批准。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中方代建项目投资管理
商务部和项目管理机构负责根据立项批准的项目投资限额,对项目投资全过程实施限额目标管理和逐级投资控制。 特殊情况下确需调整项目投资限额的,商务部应按原立项程序重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