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中方代建项目管理
第三十三条
项目管理企业应会同工程总承包企业促请受援方履行政府协议和对外实施协议规定的职责,并协助受援方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受援方派遣工地代表的,项目管理企业应与受援方商定工地代表的职责,建立现场工作机制。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中方代建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企业应会同工程总承包企业促请受援方履行政府协议和对外实施协议规定的职责,并协助受援方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受援方派遣工地代表的,项目管理企业应与受援方商定工地代表的职责,建立现场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