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成套项目采取“中方代建”或“受援方自建”的管理模式。 “中方代建”是指中国政府受受援方委托负责成套项目的勘察、设计、建设和调试运行全过程或其中部分阶段任务,以“交钥匙”形式交付受援方使用,并提供建成后长效质量保证和配套技术服务的管理模式。 “受援方自建”是指受援方在中国政府援助资金和技术支持下,负责成套项目的勘察、设计和建设全过程或其中主要阶段任务,并相应承担建成后运营、维护责任,中国政府对受援方自建项目实施外部监管的管理模式。 在中方代建和受援方自建管理模式下,中方可与受援方按照分工合作的原则合理界定成套项目具体任务分工。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