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成套项目,是指中方在援外资金项下,通过组织或指导施工、安装和试生产等全部或部分阶段,向受援方提供用于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等成套设备和工程设施,并提供建成后长效质量保证和配套技术服务的援助项目。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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