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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