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扩大生产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应当报经原取水审批机关同意。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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