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章 取水许可证的发放和公告第二十四条同一申请人申请取用多种水源的,经统一审批后,取水审批机关应当区分不同的水源,分别核发取水许可证。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