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修订民航中小机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关于修订民航中小机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条民航中小机场补贴是指中央财政从民航发展基金中安排的,对中小型民用机场作为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提供普遍服务给予的补贴资金。国家鼓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地区民航机场运营给予支持。制定机关财政部 民航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