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修订民航中小机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关于修订民航中小机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每年8月31日前,民航局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补贴原则、范围、标准和相关数据编制补贴方案,并在民航局政府网站公示10天。无异议的,编入下一年度民航发展基金预算草案。制定机关财政部 民航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