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暂行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伪造、变造、买卖《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