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驻外外交人员大使衔保留与终止暂行规定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规范驻外外交人员大使衔的保留与终止,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参照有关国际惯例,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外交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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