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集邮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