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集邮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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