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集邮市场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集邮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章 经营行为第十二条集邮票品经营者不得销售未注明制作主体信息的集邮品。 包装集邮品应当遵循适度原则,合理确定包装方式和使用包装材料。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