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边销茶国家储备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三章 储备管理

第九条

国家计委、财政部和供销总社每年对边销茶国家储备情况进行检查。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边销茶国家储备管理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