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十八条

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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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