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第十八条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