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南出入境游艇检疫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未经检疫查验,从游艇上移下传染病病人造成传染病传播危险的,由海关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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