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南出入境游艇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二章 入境检疫

第十九条

入境游艇经检疫查验合格的,由海关签发《船舶入境检疫证书》等证单。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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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入境游艇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