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南出入境游艇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二章 入境检疫
第十七条
来自非狂犬病发生国家或者地区的宠物,经查验证书符合要求且现场检疫合格的,可以办理宠物入境随行手续。 来自狂犬病发生国家或者地区的宠物,应当在海关指定的隔离场所隔离30天。 工作犬,如导盲犬、搜救犬等,携带人提供相应证明且现场检疫合格的,可以免于隔离检疫。 海关对隔离检疫的宠物实行监督检查。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入境检疫
来自非狂犬病发生国家或者地区的宠物,经查验证书符合要求且现场检疫合格的,可以办理宠物入境随行手续。 来自狂犬病发生国家或者地区的宠物,应当在海关指定的隔离场所隔离30天。 工作犬,如导盲犬、搜救犬等,携带人提供相应证明且现场检疫合格的,可以免于隔离检疫。 海关对隔离检疫的宠物实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