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履行备案变更手续,或未依法履行备案注销手续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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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