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条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