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要求,稳步推进载体建设、发挥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打造区域性信息消费创新应用高地、规范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制订本办法。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要求,稳步推进载体建设、发挥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打造区域性信息消费创新应用高地、规范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制订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