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九条

第三章 运输组织

第九条

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结合当地地形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群众出行需求等,因地制宜提供班车客运(含公交化运营)、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服务,提高农村道路客运服务供给针对性。

鼓励在城镇化水平较高、农村群众出行需求较大的地方,有序推动城市公交线路向乡村延伸或实行班车客运公交化运营。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