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五条
第二章 运营基础
第五条
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应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按规定配备符合运营要求的客运车辆,聘用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驾驶人员及管理服务人员,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运营活动。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运营基础
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应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按规定配备符合运营要求的客运车辆,聘用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驾驶人员及管理服务人员,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运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