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鼓励农村道路客运实行规模化、公司化、集约化经营。鼓励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在保障旅客乘车需求和出行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客货邮融合、运游融合等业务,提升农村道路客运可持续发展能力。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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