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运输安全

第二十六条

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利用客运车辆开展客货邮合作业务的,应符合《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客运班车行李舱载货运输规范》《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辆选型技术要求(试行)》等有关规定,不得超过最大允许载质量。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