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运输安全
第二十五条
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应加强运营线路安全隐患排查,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企业自身难以整治到位的安全隐患,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要及时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并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运输安全
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应加强运营线路安全隐患排查,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企业自身难以整治到位的安全隐患,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要及时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并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