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四条第五章 运输安全第二十四条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应组织驾驶员提前熟悉运营线路的道路状况,及时掌握天气情况,发车前做好行车安全检查,严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