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运输安全
第二十三条
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应加强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按规定做好车辆安全例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带、应急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和应急装置的检查,定期维护,及时修理,确保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运输安全
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应加强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按规定做好车辆安全例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带、应急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和应急装置的检查,定期维护,及时修理,确保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