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第四章 运营服务第二十一条鼓励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采用移动终端、网站、APP、电子站牌、服务热线等方式,为农村群众提供线路及班次运行等客运信息查询和票款支付服务。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