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指南所称农村道路客运是指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或者毗邻县间,起讫地至少有一端在乡村且主要服务农村居民的旅客运输活动,服务方式包括班车客运(含公交化运营)、区域经营和预约响应等。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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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