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第五章 服务请求的处理

第十八条

对于请求提供政策信息服务的,投诉服务中心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