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设置规定 / 第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设置规定第九条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