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设置规定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推动世界汉语教学的发展和中国语言文化的传播,增进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设立“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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