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海关对区内企业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提升综合保税区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