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六章 跨境业务活动管理
第七十一条
电子银行的跨境业务活动,是指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利用境内的电子银行系统,向境外居民或企业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活动。 金融机构的境内客户在境外使用电子银行服务,不属于跨境业务活动。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跨境业务活动管理
电子银行的跨境业务活动,是指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利用境内的电子银行系统,向境外居民或企业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活动。 金融机构的境内客户在境外使用电子银行服务,不属于跨境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