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理规划、统一管理、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开展电子银行业务,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