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 第四十九条独立法条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三章 风险管理第四十九条金融机构应明确电子银行管理、运营等各个环节的主要权限、职责和相互监督方式,有效隔离电子银行应用系统、验证系统、业务处理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之间的风险。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