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七条独立法条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章 风险管理第四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制定电子银行应急计划和事故处理预案,并定期对这些计划和预案进行测试,以管理、控制和减少意外事件造成的危害。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