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 第四十条独立法条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三章 风险管理第四十条金融机构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和采用适当的技术,识别与验证使用电子银行服务客户的真实、有效身份,并应依照与客户签订的有关协议对客户作业权限、资金转移或交易限额等实施有效管理。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