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四十条

金融机构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和采用适当的技术,识别与验证使用电子银行服务客户的真实、有效身份,并应依照与客户签订的有关协议对客户作业权限、资金转移或交易限额等实施有效管理。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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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