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
第八条
民航管理部门设立或者指定应急值守机构,负责接报、报告和通报突发事件的预警与发生信息,协助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 应急值守机构与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值守机构建立必要、可靠的工作联系,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
民航管理部门设立或者指定应急值守机构,负责接报、报告和通报突发事件的预警与发生信息,协助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 应急值守机构与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值守机构建立必要、可靠的工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