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四条

报告与通报相关信息的内容应当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内容。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可以先报告部分内容,但应尽快补充、完善信息内容。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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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